【部门名称】乐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部门地址】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
【邮政编码】614099
【值班电话】0833-259866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工作职责】
一、局机关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2)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民办教育机构等工作;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实施基础教育普及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3)统筹规划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指导协调乡镇和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4)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人事、劳资、编制和专业技术评聘;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和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
(5)指导中小学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校的体育、卫生、环保、民族宗教、国防教育和法治教育等工作;督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6)制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考试工作;组织各类升学招生考试工作。
(7)管理全区教育经费及上级拨付的教育专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监督、审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8)统筹管理全区教育信息、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9)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做好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10)管理全区学生资助经费,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做好学生资助系统建设和报表统计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2)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1)负责组织实施督政、督学工作、教育科研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区教育科研课题工作,负责组织区内学校学生课外活动、课后服务、学生培训、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学生资助等工作。
(2)负责全区教育项目的培育、包装生成、资金争取及项目实施等工作。
(3)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办单位:乐山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乐山市翰园街219号 联系电话:0833-243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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