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教育局
关于对市人大第八届一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尊敬的许蜀忠人大代表:
您在市人大第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大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财政资金支持的建议”的建议,我单位已经办理,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对沙湾区城区学校办学条件面临的困境高度重视,近三年来,在中央、省级项目资金的分配上对沙湾区予以倾斜,除政策性运转类、资助类项目资金外,下达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学前教育发展专项激励奖补资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等项目资金2538万元。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支持实施高中教育强基工程的通知》(川财教〔2022〕42号)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支持高考综合改革激励奖补机制的通知》(川财教〔2019〕71号)精神,“十四五”期间我省拟通过安排地方政府债券、中省教育专项资金等,支持实施高中教育强基工程,促进各地普通高中优化布局、提质扩容。重点支持市州城区和城镇化重点发展县城需长期保留和重点发展的公办普通高中。市(州)政府、县(市、区)政府是高中强基工程的责任主体、投入主体和实施主体,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积极引导和帮助沙湾区教育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规划和包装,争取地方政府债券、中省教育专项资金支持。
近期,沙湾区立足现有办学条件,实施了沫若中学学生宿舍热水供应系统和学生宿舍维修改造等项目,学校寄宿条件已得到极大改善。同时,根据近期规划拟在校园内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幢。远期,沙湾区已将沫若中学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列入了《沙湾区乡镇片级区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2022-2035年)》,待条件成熟时稳步实施。
感谢您对乐山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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