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教育局
关于2023年度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经2023年度乐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小学教师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两县一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经市教育局党组审定,通过龚元招等812名教师(其中中职31名、中小学767名、双定向14名)高级职称、陈昆等476名教师(其中中职58名、中小学412名、双定向6名)中级职称、成桃等74名教师(其中中职23名、中小学51名)初级职称,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日—1月8日)。
若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教育局机关纪委(电话:0833-2443035)、乐山市教育局人事教师科(电话:0833-2425843)、乐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人才管理科(电话:0833-2442093)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特此公示
附件:
乐山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日
主办单位:乐山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乐山市翰园街219号 联系电话:0833-243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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